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(教学工作第671期)
发布时间:2015-06-11    发布者: 教务科     点击次数:

各学院:
    根据本科生教学计划和校历的安排,期末考试时间定为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6日。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    一、结课时间
    各年级授课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26日。考试时间冲突的以重修课考试为主,其他课程考试可以申请缓考。
    二、公共课考试安排
    公共课考场安排及重修学生公共课考场安排详见附件1、附件2。
    三、专业课考试安排
   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负责安排。自本学期开始,重修学生全部插班学习,各学院在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须尽量避开公共课考试时间,同时避免学生的重修考试科目与本学期期末考试科目冲突。请各学院于6月19日前报送考试试卷和试卷汇总表,6月26日前报送期末考试日程安排(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份)。
    四、缓考、补考安排
    学生申请缓考必须符合相关要求,严格履行申请程序。符合学校补考规定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。缓考、补考时间定于2015年8月29日、30日。学生可在8月27日(周四)返校入住。
    2015年8月1日后,学生可凭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缓考、补考考场安排,此安排将不再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。如有问题,可于2015年8月28日(上午8:30-11:00,下午13:30-16:00)与教务科联系,值班电话0411-82158245、0411-82159070。
    五、几点要求
    1.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。
    2.请各学院组织教师、学生认真学习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》、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》,并严格执行。
    3. 各学院要按时清扫教室,保证整洁有序的考试环境。
    附件1:公共课考场安排
    附件2:重修学生公共课考场安排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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